北京糖代谢研究会
北京糖代谢研究会考核奖惩制度
时间:2016-11-17 信息来源:秘书处 点击:316次


一、个人会员、团体会员必须严格遵守本会章程和各项制度,履行好权利和义务,积极参与本会活动,支持配合本会工作。对热爱本会、支持本会工作成绩突出和贡献卓著的,本会应予以奖励。

二、本会设立“先进团体会员”“先进个人会员”奖,对获奖的单位和个人将颁发证书和给予一定物质奖励。

三、对不关心本会的发展,长期不参加本会的工作与活动,不配合本会工作的,本会秘书处应给予批评和教育;对屡教不改的,将按规定程序取消会员资格、撤换或罢免其在本会的职务。

四、对玩忽职守,给本会工作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或带来重大经济损失的,由本会秘书处提请常务理事会应视情节轻重给予处分,要求赔偿损失或撤换、罢免,直至追究相关法律责任。

五、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试行。